行政事項


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

法人三宗旨


(1993年師父於福智精舍開示)

一、佛法是唯一真正離苦得樂之道。此道雖分三乘,但究竟為一佛乘;亦即發菩提心,成就佛果。

二、成佛並非一蹴可成,乃是從發心開始,生生不斷淨罪集資,故大乘佛法是一條增上生道。

三、增上生道一定不能離開團體,必藉團體生生不斷以佛法從斷證中淨化身心。其所依必須是具有清淨傳承圓滿教證之師長;所緣必須是同心同願之同修大眾;如法行持,依此增長共業,自能感得佛陀依正主伴之圓滿佛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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