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次 0283 (2020/12/14 ~ 12/16)
科判 道前基礎
主題 造者殊勝-其身獲得功德事理
廣論段落 P3-LL2 ~ P4-L2 此後尊重及諸本尊……其諱又名勝燃燈智。
備註 四家合註《白話校註集》第1冊 P117-LL7 ~ P118-LL1 一分真實三摩地探義......以供讀者參考。
在討論阿底峽尊者的善知識他的功德到底證悟有多深的時候,這邊後面有一段辨析。《四家合註》的 117 頁巴梭法王的一個註釋,註說:「一分真實三摩地」這個是什麼意思?就是說戒鎧阿闍黎他獲得了加行道以上的功德到底是什麼樣的證量,就在探討這個問題。大家在討論的時候,會發現和巴梭尊者的觀點不一樣,這個不一樣處我們可以了解一下。 [00′32″]
由於討論阿底峽尊者的這位授戒阿闍黎、剃度和尚,他的功德到底是什麼樣的?無論怎樣都必須承許是加行道以上的菩薩——本地風光也不知道是什麼樣。也很感謝阿底峽尊者和他的剃度和尚!我們有了這一分,比如對於宗喀巴大師《金鬘論》怎麼講的啊?還有《心要莊嚴釋》賈曹傑大師怎麼講的啊?妙音笑大師怎麼講的?這些就會給我們一個學習的機會,讓我們去看一看各家祖師所講的,甚至把它們都會通起來,看看其中的差別。 [05′52″]
進入加行道行者的修行過程, 也就是四加行, 煖、頂、忍、世第一法。
1. 行者進入止觀雙運, 以比量證得空性, 即是進入加行道之始。
2. 加行道的行者, 從一開始以比量證得空性到以瑜伽現量證得空性即為見道。
3. 這個過程即為四加行:煖、頂、忍、世第一法。
4. 在這個過程當破除了煩惱障, 也就是斷除所應斷除的煩惱。
5. 所應斷除煩惱分為所取的散亂與能取的散亂, 所取的散亂再分為執染污所取分別、執清淨所取分別, 能取散亂再分為執實有能取分別與執假有能取分別。
6. 忍位時斷除了所取散亂, 而隨順無能取散亂。
〔參考資料〕
西藏佛教認知理論.廖本聖老師主講
而思惟這些無我或空性正理的修行者一旦透過這些正理破 斥實有之我時,修行者便能生起瞭解空性的比量(即瞭解空性 的思所成慧),而只要這個比量的勢力仍在,緊抓著實有之我
的我執,其力量便會減弱、甚至不起現行,而由我執這個源頭 所衍生的其餘煩惱也不起現行,因為在理智層面,修行者已經 知道我執所執取的對象——實有之我——是不存在的,所以不
需為這樣的我起貪、瞋等其他煩惱。換句話說,瞭解空性的比 量可以讓我執及其餘煩惱的力量減弱甚至不起現行。但光是這 樣還不足以斷除我執的種子及其習氣,要斷種子及其習氣,還
有賴於將「瞭解空性的比量」結合「止觀雙運」,一旦透過止 觀之定力將「瞭解空性的比量」轉化為「現觀空性的瑜伽現量」 時,修行者即由加行道進入見道位,並由此開始斷除「徧計我
執」(學習非佛教宗派所生的我執)的種子;而到了修道位, 則開始斷除「俱生我執」(每位有情從無始以來、與生俱來的 我執)的種子;至無學道位則盡斷所有我執及其餘煩惱的種子,
而證得涅槃或阿羅漢果。
上述的見道、修道、無學道三者即是「四聖諦」當中的「道 聖諦」或「道諦」(真正的道),而道諦不僅能伏我執的現行, 甚至還能斷除我執的種子及其習氣,這正是「我執」被稱為「所
斷」的緣由,因為唯有道諦方能斷除。 綜上所述,「我執」因為是顛倒分別,所以它執取的「我」 (實有之我)是沒有的,而實際上雖然沒有實有之我,但無明 凡夫卻執其為有,因此必須透過無我或空性正理加以破除,所以「我」或「實有之我」是「所破」,也就是「正理所要破除
的對象」。我們甚至可以說:包含我執在內的所有煩惱本身都 是「所斷」,這些所斷是有的,因為如果沒有所斷,我們便不 需努力修行了;而它們所執取的對象則均為「所破」,所破是
沒有的,因為如果所破是有,便無法透過正理破除;而要斷除 這些煩惱,則必須先以正理破除它們所執取的對象(即所破), 亦即透過正理去破所破,產生瞭解空性比量或思所成慧,然後
結合止觀雙運,將比量轉為現觀空性的瑜伽現量(道諦),然 後斷除這些煩惱(即所斷)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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