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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26日 星期三

廣海明月 第397講

講次 | 0397 (2022-01-24 ~ 2022-01-26)

標題 | 菩薩利他為勝

音檔 | 6A 26:35 ~ 6A 27:22

廣論段落 | P9-L10 ~ P9-L12 趣入大乘道者……其因相者亦即此也。

手抄頁/ | 1 P176-LL5 ~ P177-L1 ( 20152016 南普陀版)

手抄段落 | 那麼下面我們看……這個就是它的原因。

大家好!又到了我們一起學習《廣論》的時間了,請大家殷重地發心。今天我們開始一起再繼續聽師父的帶子,聽的時候大家要專注!00:19 

那麼下面我們看,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之下,那我們曉得除了這個特別的,為了他急求自利的這個「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」,只管他自己的那個東西以外,其他的小乘人的都要學,都要學。這個是為什麼在大乘,所謂「方廣藏」就是大乘,大乘當中它廣說三藏,照理說它大乘嘛就說大乘的,小乘不要講啊,但是它小乘也講,原因就這個道理。因為你一定要學,學了以後,了解,幫他們,而且你那時候曉得裡邊的差別何在,那這個就是它的原因,這個就是它的原因。01:07 

大家還記不記得這一段師父的解釋是解《廣論》哪一段文的?可以和我一起看一下:「趣入大乘道者,有共不共二種道。共者即是劣乘藏中所說諸道。此等何因而成應捨,故除少分希求獨自寂靜樂等不共者外,所餘一切,雖大乘人亦應修持。故諸菩薩方廣藏中,廣說三乘,其因相者亦即此也。」01:59 

在這裡邊又再再地提到了大小乘的差別。說「急求自利」,注意!這個「急」字,急著做什麼呀?出離,對吧!急求出離。從哪裡出離?從生死中出離。那麼急求自利,從生死中出離這件事就是利益自己,所以他的利益自己是很高妙的──是針對自利。急於求得自己的利益的,他要「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」,這一點菩薩不能學。為什麼呢?因為如果在利他的事業中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的話,就幫不到別人了,對吧?這點不能學;但其他小乘人要學的菩薩都要學。所以師父說:「這個是為什麼在大乘,所謂『方廣藏』就是大乘,大乘當中它廣說三藏,照理說它大乘嘛就說大乘的,小乘不要講啊,但是它小乘也講,原因就這個道理。」03:25 

〔心得〕

菩薩遮除在利他事業中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,因為幫不到別人。

→ 菩薩有法,遮除在利他事業中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,因為要利益一切有情的緣故。

那菩薩為什麼要學啊?有沒有剛才聽到師父解釋?師父說:「學了以後」,注意!「了解,幫他們。」菩薩為什麼要學?不是為了急求自利,是為了了解、幫忙別人。這個別人是指一切有情喔!但是學的時候──學小乘的時候,會不會學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呢?會不會連這個都學?菩薩是不應該學的,在利他中是不應該學的。這裡邊師父把這兩點差別為我們講得還是非常清晰的,有聽清楚吧?04:13 

在宗大師寫的《菩提正道菩薩戒論》──可以簡稱為《菩薩戒品釋》──那裡邊有說到:「此中理由,謂諸聲聞自利為勝,修自調伏,不顧利他,故於利他少事住等,可名為妙,非諸菩薩利他為勝,於一切種唯為利樂一切有情,於利他中少事業等,得名為妙。04:48 

如果我們理解一下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聲聞是以自利為主,修習自我調伏,不顧利他,所以對於利他的事情就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,這可名為妙;不像菩薩是以利他為主,在任何情況下唯為利樂一切有情,菩薩如果在利他中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,就不名為妙了。所以這是大乘者和小乘的一個非常大的差別。這個問題在小乘裡可名為很殊妙的,但在大乘裡可能就是會犯戒的、犯到菩薩戒。05:36 

〔心得〕

非諸菩薩利他為勝,於一切種唯為利樂一切有情,於利他中少事業等,得名為妙。

→ 非「諸菩薩利他為勝,於一切種唯為利樂一切有情,於利他中少事業等,得名為妙。」

→ 諸菩薩利他為勝,於一切種唯為利樂一切有情,於利他中少事業等,非得名為妙。

→ 菩薩是以利他為主,在任何情況下唯為利樂一切有情,菩薩如果在利他中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,就不名為妙了。

那麼「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」是什麼意思呢?在《菩薩戒品釋》中有說:「其少事,謂少欲。少業,謂不執持眾多資具。少希望住,是住聖種,謂於少許粗惡衣、食、臥具,便能知足;樂勤修斷,名四聖種。」理解一下:「少事」就是指少欲,少欲知足;「少業」是指不可以擁有眾多的資具;「少希望住」是指安住於聖者的種姓。那麼聖者的種姓就有四個:對於少許粗惡的衣服知足、對於少許粗惡的飲食知足、對於少許粗惡的臥具知足、好樂勤修斷除煩惱,這四個就是聖者的種姓。06:41 

〔心得〕

少事,謂少欲。

少希望住,是住聖種,謂於少許粗惡衣食臥具,便能知足,樂勤修斷,名四聖種。

少欲知足

 (雜語)不多求曰少欲。得少而不懊惱曰知足。

無量壽經上曰:「忍力成就,不計眾苦。少欲知足,無染恚癡。」

法華經勸發品曰:「是人少欲知足,能修普賢之行。」

涅槃經曰:「獅子吼菩薩問云:少欲知足有何差別?佛言:少欲者不求不取,知足者得少不悔恨。」

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

→ 「少欲」、「知足」二者有相關性,但不是同一種心所。

可以看出來他出離心是非常地皎潔,但是菩薩的出離心也是非常非常皎潔,這裡邊這些美好的修道的出世功德菩薩也都是要具備的,因為如果不具備也無法了解和幫忙別人。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少許粗惡衣服知足、少許粗惡飲食知足、少許粗惡臥具知足,他對這個沒有什麼希求;但是對什麼有求呢?就是勤修斷煩惱這件事他非常非常地好樂,對這些飲食、衣服、臥具,他沒有什麼興趣。這四個就是聖者的種姓,也是很令人欽佩啊!07:28 

〔心得〕

菩薩並不是不要少欲知足,而是在利他的事業中,不能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。如果是自利,則需少事、少業、少希望住。

但是這裡邊有一個問題,就是出家菩薩要怎麼做呢?又有比丘戒、比丘尼戒,又有菩薩戒,這個就是要符順於比丘戒和菩薩戒,開遮持犯就要好好學戒。但是這裡邊可能最重要的是,無論在家、出家,「唯為利樂一切有情」這個動機是非常地珍貴而且重要,因為只有這樣的發心才能名為菩薩,才是趣向於大乘人。08:04 

〔參考資料〕

《菩薩戒品釋》卷4:「

上二遮罪及下性罪,是明苾芻等出家菩薩,學別解脫極大教授,謂別解脫性罪遮罪二類。於性罪學習之規,如下當說。單遮又分二類:一為護他心制者,如《新疏》云:「菩薩尤應學護他心,諸出家者,決定當護自受學處。」此說護心過於聲聞。二為少事等制者,若為利他,則應違越,不與聲聞共學。以此三種,能攝一切別解脫故。

有未了知如是差別,妄云我是菩薩,或密咒師,雖違越別解脫中諸共戒,由上戒能淨,放逸而轉。若彼具有上二律儀,更多違菩薩戒,如此論說,亦違密咒律儀,犯一粗罪。如云:「無義而故違,下二律儀制,犯窣吐羅罪。」全不防護二種律儀,自許為大乘人,豈有所憑?故是自以惡分別水,污佛聖教。諸自愛者,遠棄如毒。《舊疏》云:「言諸苾芻,從非親長者,或長者婦,乞求衣者犯捨墮罪。當知此諸學處,住二種律儀者,開為利他,遮為自利。」上開諸罪若非利他,仍犯毘奈耶所說諸罪。《新疏》說此三惡作罪,如其次第壞律儀戒、攝善法戒、饒益有情戒。

(CBETA 2021.Q4, B08, no. 29, p. 763a4-11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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